一、上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任,工伤能赔偿什么?
倘若涉及到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人身损害问题,受害者有权向肇事方提出以下赔偿请求:
第一,医疗费用;其次,附属人工劳动力的劳务补偿——即误工费用;再次,关于照顾患者的看护人员的相关支出——即护理费用;此外,与运输过程相联系的合法费用——即交通费用;为住宿所产生的额外消费——即住宿费用;因住院治疗而产生的伙食方面的额外开支——即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用;为改善疾病和恢复健康,用于购买食品、补充营养品或滋补保健品的花销——即营养费用;作为身体伤残,法律准许给予受害者一定额款项的经济赔偿——即残疾赔偿金;为弥补受损的物理能力和生活便利性的不足,配备专门工具以辅助日常生活的必需品——即残疾用具费用;为未成年子女的生活资料和教育费用提供资助的补偿款项——即被扶养人生活费;
对于受害人精神层面所承受的创伤,法律需赋予一定经济补偿以抚慰其心灵——即精神损害赔偿;因进行事故鉴定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即鉴定费用;以及受害者的个人财产遭受损失时,对方也应对此进行相应的经济赔偿,例如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正常行驶过程中,遭遇违反交通规则的机动车辆撞击,电动自行车所遭受的财产损失,理应得到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上班路上被车撞了,公司要赔偿吗
公司员工在上班路上出事故被车撞了,属于工伤事故,公司应当承担工伤责任。
员工在上班的路上发生意外,如果公司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公司需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来赔偿,如果缴纳的有工伤保险,则由工伤保险负责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上班路上被电动车撞了,对方全责任,工伤能赔偿什么?”,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章 工伤认定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n(一)故意犯罪的;\n(二)醉酒或者吸毒的;\n(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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