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经过】
据悉:4日,陕西富平县透露,该县被拐卖婴儿当日凌晨在河南获救。但该婴儿是否是来国峰夫妇的孩子还需DNA亲子鉴定;县妇幼保健院院长王-莉、主管业务副院长和工会主席已被免职。家属从警方处得知,目前有50多户在派出所排队报案。昨天下午,已被免职的妇幼保健院原院长王-莉来病房道歉,家属,把其送来的鸡蛋和鲜花等慰问品扔到窗外,并将她赶出病房。这么做的理由是,孩子丢失至今已有20天,没有一个院方领导关心过患者的饮食起居和孩子进展,为什么事情到了这一步才想过要道歉?太迟了。
【法律解读】
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儿童3人以上的;
(三)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儿童的;
(四)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幼儿的;
(五)造成被拐卖的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六)将儿童卖往境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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