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利贷对个人的不良影响
不还高利贷会有的后果是会被不停的催收,需要偿还高额利息。但是放高利贷是违法的,对于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息,法律不予保护。法律只保护合法范围内的利息和本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二、高利贷担保人能撤销担保吗
高利贷的担保人要想解除担保的责任,就需要承担债务人违约的债务,债务消除后担保人的责任自然就消失,担保人只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最高利率,超出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担保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取消担保的,除非债权人同意。因为担保是合同,只要签订了担保合同,如果担保合同的双方不能协商一致解除,担保人就必须承担担保责任。
三、高利贷涉嫌的罪名
放高利贷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n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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