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黄冈民政局离婚需要带哪些手续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4、自愿离婚协议书;
5、二张二寸近期免冠单人证件照;
6、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7、军人身份证件。
二、黄冈民政局离婚登记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8、现役军人办理离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部队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三、黄冈民政局离婚登记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全文50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