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丢出生证明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1、1996.1.1前出生,其母亲带本人身份证到医务科办理。
2、1996.1.1-2005.10.1出生,重新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到母亲户口所在地妇幼保健院。
3、2005.10.1后出生,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办理。
(二)未办理过出生医学证明须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到医务科(咨询电话84436755)办理。
另:未办理户籍手续前遗失《出生医学证明》的,可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
一、出生证明怎么补办
我们在日常生活过程中,总会出现丢三落四的问题,有的时候更是会将一些重要的物品丢失,这也是比较常见的过失。这其中也很可能会出现出生证明丢失的问题,给我们的生生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那么,一旦发生出生证明丢失的状况,应该如何补办呢?首先,我们应该找到出生证明的原签发单位,要求他们出具出生证明的原始记录材料。
得到出生证明的原始材料之后,就可以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主管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出生证明。主管部门经过核实准确无误之后,就会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发,当然,补发的出生证明上会有补发的专用章,这和原有的出生证明是有一定区别的,不过并不影响使用。
二、出生证明有什么用
出生证明具有很多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条:
①证明婴儿的国籍(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以及记载婴儿出生时的身体健康状况;
②记载、证明婴儿的血缘(母系)和血统(父系)关系;
③是新生儿日后获得上学以及其他保健、服务的基本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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