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住宅房屋所有人的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l)拆除住宅房屋,拆迁人应当按照被拆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给予补偿;
(2)拆除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当按照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及成新,结合被拆除房屋所在区位给予补偿;
(3)拆除私有自住住宅房屋和不执行国家规定租金标准的私有出租住宅房屋,拆除人对被拆除房屋所有人应按被拆除房屋原建筑面积的重置价格结合成新进行补偿。
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补偿标准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从而引起经济损失的,可由拆迁人按照房屋拆迁公告发布前6个月,由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后平均利润(每月)80%的标准给予补偿,补偿期限为半年。
总之,全东莞市的征地补偿标准肯定是没有统一的报价的,在东莞市政府制定的补偿办法当中,也是站在宏观的角度上规范了东莞市范围内的征地补偿工作。在政府组织的拆迁工作当中,也充分考虑到了产权过渡期内民众的一些合法权益,水电费,房租等这些基本上都是按照最低标准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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