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购的程序如下:
<1。双方董事会已分别通过相关并购协议。决议的内容应当包括:(一)被合并公司的名称;(二)合并的条款和条件;(三)将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者部分转换为存续公司或者其他公司的股份、债务或者其他证券的方法和依据,转化为现金或其他资产;
(4)因合并而对存续公司章程作出的任何修改和声明;
(5)为合并所必需或适当的其他规定。新设(合并)公司的决议必须载明:(一)拟设立的公司和拟设立的公司的名称,即以后设立的新公司的名称;(二)公司章程;(三)将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者部分转换为新公司的股份、债务或者其他权利,转换为现金或者其他财产的方式和依据;(四)对于新公司,应当按照本法设立的各公司章程的规定列明的各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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