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纠纷可以仲裁,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仲裁: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5.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而发生的争议等。
一、劳动争议包括哪些内容
(一)劳动争议纠纷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因劳动的权利与义务发生分歧而引起的争议。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具体包含以下类型: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7、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劳动关系后发生的纠纷;
8、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养老金、医疗费、工伤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
9、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因劳动关系是否已经解除或者终止,以及应否支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产生的争议。
二、没签合同不给钱怎么办
未签订劳动合同时,提供劳动服务后不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仲裁,是指将争议提交给争议之外中立的第三方,由其对当事人的纠纷居中调解,并作出裁断的行为。
劳动仲裁申请条件如下: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及劳动者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奖金、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后发生的争议;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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