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山承包有哪些相关政策?
荒山承包:根据中纪委文件的规定,荒山承包可以采取两种形式。一是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直接分配到户,也可以在确认户权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也可以由集体组织开发,对难以绿化的荒山荒地,可以采取招标方式无偿转让给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开发经营,但必须在一定期限内进行绿化。无论采取哪种形式,都必须经过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的同意,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优先管理。如果村民不愿意购买,可以招标。第二,经营者承包或者收购的集体山林,由经营者决定是否转让林地使用权和林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行或者阻碍流通。凡自愿转让的,要签订转让合同,及时办理林权变更手续。户籍没有限制。林地流转应按规定在当地森林生产要素市场进行。依法取得荒山经营权后,要及时办理林权证。林地转让后,只有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权、林权变更登记手续,取得(续)林权证书,受让人才能取得林地、林权的合法所有权。至于林业补贴的问题,只有购买荒山后,才能及时与当地林业局联系,看看哪些项目适合你,争取纳入规划。列入工程绿化规划的,方可享受国家相应补助。在采伐问题上,需要采伐的,还必须申请采伐证。申请采伐证后,第一个销售环节按销售价格的10%征收“两金”。
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可以直接分配到户,也可以在确认户权利的基础上,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经营主体。,或经集体组织发展后,以适当方式确定经营主体。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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