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者可以通过下列几方面进行区分:
1.功能不同。抗辩权的功能在于阻碍请求权的行使;抗辩权的功能则在于否认对方的请求权。
2.概念不同。抗辩权是指妨碍他人行使其权利的对抗权;否认权,是指为了满足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由破产管理人对破产人在破产宣告前实施的有损债权人一般利益的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财产的权利。
《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