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被继承人的子孙在其之前离世,则他们的直系后裔有权利承袭其遗产;
同样地,如果被继承人的手足在他前面离去,也可以由被继承人的这些兄弟姐妹的子嗣来进行继承,这是依据《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有在被代位者本身具有一定继承权的情况下,其代位的继承人才能获得其应得的那部分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