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的债务个人应承担的责任如下:
1、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
一、公司企业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二、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有限合伙人企业成立的条件如下:
1、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
2、至少有一个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
3、有书面形式的合伙协议;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等。
有限合伙人有下列义务:
1、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人为普通合伙人并与其交易的,该有限合伙人对该笔交易承担与普通合伙人同样的责任;
2、有限合伙人未经授权以有限合伙企业名义与他人进行交易,给有限合伙企业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有限合伙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企业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4、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
全文63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