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条件
具有职称有证书补办需求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办理资料
近期小2寸证件照
登报遗失的报纸
三、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送达
四、办理时间
即办件
五、办理费用
不收费
六、办理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七、相关政策规定
《关于印发〈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试行办法〉的通知》
第四条:专业技术资格评定实行分级管理,由政府人事(职改)部门授权组建具有权威性、公正性的跨部门、跨单位的同行专家组成的评审组织,按照颁布的标准条件和规定程序对申请人进行评价。第十条:资格评定办事机构设在被授权的人事(职改)部门,负责受理申请,
组织评审,接受咨询等日常工作。第十九条:评委会评审结果由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资格评定办事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经审定的评定结果通知申请人。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持评定结果通知
书,到资格评定办事机构或其指定的代办机构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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