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房屋拆迁,外来户补偿会有影响吗?
已经落入户口的外来人口,那么遇有房屋搬迁时,补偿和以前入住的本村村民一样,没有任何区别。
只有住房未落户的外来人口,那么补偿标准就应该有所区别,因为没有户口就不可能取安置补偿。根据我国农村房屋拆迁规定,农村遇有拆迁时,祖上流传的老宅,农民依法建设的符合我国建房规定的住宅,代代继承过来的老房,属于城乡规划范围内的房屋,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补偿的内容有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等。
法律上对于是否是本村村民或者是否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考虑的主要因素有以下几个:
1,户口,也就是说户口要是本村的户口;
2,是否享受村民权利、履行村民义务,比如村民代表的选举是否参加,村集体事项是否参与投票表决等;
3,是否在本村定居、生产生活,比如是否有住宅、是否有合法承包地。
二、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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