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公共安全罪不一定为行为犯。危害公共安全罪有很多罪名是行为犯,只要做出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就会构成犯罪;但也有部分罪名是以发生一定危害结果作为构罪标准的,如《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的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等。
一、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2级判几年
危害公共安全致人重伤2级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二、适用死刑的罪名有什么
适用死刑的罪名有背叛国家罪;分裂国家罪;武装叛乱、暴乱罪;投敌叛变罪;间谍罪;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资敌罪;放火罪;决水罪;爆炸罪;投毒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施罪等。
三、烧碳自杀是否构成放火罪
烧碳自杀不属于放火罪,不构成放火罪的主观要件。
放火罪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中国现行《刑法》规定,放火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具体罪名之一,是指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
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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