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的权益原则判决。离婚时在财产的处理上,婚前的个人财产和双方各自所有的财物,原则归个人所有。这些规定都明确了夫妻离婚时财产处理的具体办法。因此,根本不存在“谁先提出离婚,谁就要在财产分割上吃亏”的问题。
在离婚诉讼上,向法院提起告诉的一方称为原告人,简称“原告”,被告诉的一方称为被告人,简称“被告”。“原告”和“被告”是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的代名词,并不说明谁是谁非,也不影响法院准予离婚或不准离婚的判决,当然也就不影响离婚时的财产处理。
谁先起诉离婚谁最吃亏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的,夫妻双方感情走到尽头,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离婚。
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也就是说,在离婚诉讼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他们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因而,并不存在谁先起诉离婚谁就会吃亏的问题。起诉离婚的当事人在诉讼中作出让步或者调解是他的权利,也有权作出让步,也有权不作出让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全文5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