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提单的相关责任有:如果一般人可以明显地发现表面存在瑕疵,而承运人或代其签发提单的人却不作批注(应该批注而不批注),对由此而产生的损失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清洁提单的相关责任有哪些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七十六条
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未在提单上批注货物表面状况的,视为货物的表面状况良好。
第七十五条
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知道或者有合理的根据怀疑提单记载的货物的品名、标志、包数或者件数、重量或者体积与实际接收的货物不符,在签发已装船提单的情况下怀疑与已装船的货物不符,或者没有适当的方法核对提单记载的,可以在提单上批注,说明不符之处、怀疑的根据或者说明无法核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四章 海上货物运输合同 第四节 运输单证 第七十七条 【作为初步证据的提单】除依照本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保留外,承运人或者代其签发提单的人签发的提单,是承运人已经按照提单所载状况收到货物或者货物已经装船的初步证据;承运人向善意受让提单的包括收货人在内的第三人提出的与提单所载状况不同的证据,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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