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姜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诸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6月6日下午4点多,诸城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林家村镇某村的麦秸垛着火,并有向周边房屋蔓延的趋势。诸城消防大队和派出所立即赶赴现场,使用消防车进行灭火的同时,组织村民将周边可能过火的通道截断,防止火势蔓延。经过半个小时的施救,成功将火灾扑灭。
民警在勘查现场后,排除了电起火等因素,初步认定系人为放火。经调阅赵某家的监控探头,发现是本村姜某放的火,随将其传唤讯问。
现年51岁的姜某嗜酒如命,几乎天天喝酒。他听别人说,赵某的妻子在村里到处说他的坏话,说他在家里老喝酒,不像过日子的样,姜某觉得自己喝酒和她没有关系,而她在村里到处吆喝是故意抹黑自己,于是对此耿耿于怀、怀恨在心。当天中午,姜某在家里喝了半斤多白酒后,骑着电动车在村里闲逛,走到村南北街赵某的胡同口时,发现旁边的菜园里堆放着麦秸,想起了赵某妻子在村里说过自己的坏话,借着酒劲,用随着带的打火机点燃后逃离了现场。
过了不多久,姜某听见村里的人喊着火,这才害了怕,就匆忙过去一起救火。当火扑灭后,自己偷偷地溜到了家中。
目前,姜某因涉嫌放火罪被诸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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