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依据
《宝安区贯彻落实的实施方案》(五十一):给予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深圳市级政策:向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发放一次性租房和生活补贴,其中,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宝安区配套政策:对新引进入户且在我区工作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分别是博士+3万元、硕士+2.5万元、本科+1.5万元。
办理条件
1、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资格
2、申请人自调入深圳市起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2016.9.13(介绍信时间)之后引进的相关人才
5、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不含龙华、光明新区)
办理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2、身份证件(身份证、护照或其他有效证明身份材料)
3、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
4、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5、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6、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办理流程
网上申请→网上预受理→窗口受理→网上审批→办结→归档
窗口受理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
办理时限
法定期限: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60个工作日
注意事项
2、没有要求一定通过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办理人才引进手续。
3、申请材料可以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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