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六个纳税等级具体为:每平方米年纳税额一级土地30元、二级土地24元、三级土地18元、四级土地12元、五级土地3元、六级土地1.5元。
北京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占用的面积,是指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具体按下列办法确定:
1、凡由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单位组织测定的土地面积的,以测定的土地面积为准;
2、未经组织测定,但纳税人持有政府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证书的,以证书确认的土地面积为准;
3、尚未核发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据实申报土地面积,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书后再作调整。
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主要有
1、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内自行确定。
2、企业办的学校、医院、托儿所、幼儿园,其用地能与企业其他用地明确区分的,可以比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事业单位自用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
3、按照规定,对于企业征用耕地,凡是已经缴纳了耕地占用税的,从批准征用之日起满一年后开始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此以前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但是征用非耕地因不需要缴纳耕地占用税的应从批准之次月起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率不但跟土地的类型有关系,还跟土地的面积有关系。土地级别越高,土地面积越大,那么进行交税的金额也就越多。交税时间和交税金额不知道的,可以到当地的土地局进行咨询一下,这样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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