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变更合并是指公司法人由好几个法人集合成为一个法人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人合并需要通知公告债权人。被合并的公司需要注销,此时不需要进行清算。
一、公司合并分立是否有必要进行清算?
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的,只需要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再按时通知债权人即可,不需要进行清算。公司合并的,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分立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并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二、合并重整债务怎么办
根据我国民法典总则部分的规定,法人合并重整的,其债务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存在另外的约定,则以该约定为准。所以合并重整后的债务原则上由合并后的法人承担。公司应当自给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三、公司被收购了之后是不是该注销了
公司被合并收购后可以注销。公司注销是指当一个公司宣告破产、被其它公司收购、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不续、或公司内部解散等情形时,公司需要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终止公司法人资格的过程。合并收购后公司应当注销,但其他形式不用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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