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嫖娼行为必须被现场抓获才被处罚吗
并非在现场被官方抓捕的嫖娼者亦可被视为嫖娼罪犯。
判断嫖娼与否并不取决于他或她是否在现场被抓,而主要看是否存在确凿的证据来证实其嫖娼行为。
只要有足够的证据支持,便可立即采取行动进行逮捕。
非现场抓捕的情况下往往难以获取充分的证据。
公安部门对于卖淫嫖娼人员的惩处,必须与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其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严格禁止以罚款取代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及行政拘留等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嫖娼没有现场证据能不能定罪?
界定是否构成嫖娼的标准并非仅局限于是否在现场被捕获,而更为重要的在于能否具备充分的证据证实涉案者存在嫖娼行为。
只要证据确凿无误,即便非在现场抓捕,也同样可以依法进行逮捕。
若非在现场抓获,往往难以取得足够的证据。
公安机关在执行对卖淫嫖娼行为的处罚时,应当严格遵照法律法规,确保处罚结果与行为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实际的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决不允许将罚款作为替代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等形式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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