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注意,夫妇之间分居长达六个月并不自动导致离婚关系的解除。
无论分居时间多长,都无法产生自动离婚的效果。
在我们国家的法律框架下,离婚方式只有两大类:
若您与伴侣能够就离婚、子女抚养权、家庭财产分配等关键问题达成共识,那么,您可各自带上您的身份证件、家庭户口簿、婚姻证明及离婚协议前往您个人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进行离婚手续的办理。
事实上,协议离婚并不是以是否分居作为前提条件,因此即便未有分居现象发生,亦可顺利完成离婚流程。
但若您与伴侣无法就上述问题达成统一意见,此时需要离婚的一方可向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提起诉讼离婚请求,同时,若被告的旧址与现居地址存在不一致之处,当地法院将受理该案件并享有管辖权。
倘若法院通过审理认为婚姻关系已无维持可能,将会做出准许离婚的裁决书。
然而,即使夫妻因情感问题长期分居两年以上,这也只是证明了夫妻感情出现裂痕,但仍需经历法院审理裁定后才有可能获得离婚许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全文66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