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人给子女发“红包”属于赠与性质,与子女之间形成的是赠与合同关系,“红包”一经子女接受,赠与合同就依法成立,除非子女自愿上缴零花钱,否则家长强制没收子女压岁钱的行为,如果私自挪用子女压岁钱,严格意义上涉嫌违法。不过,鉴于子女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不能很好地独立使用压岁钱的子女,家长可以暂时帮他们保管压岁钱,并教子女如何规划这笔钱。
《民法典》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