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的典型法律特征是权钱交易,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手中的“权”,通过为行贿人谋取利益,换取行贿人手中的“钱”;行贿人则是利用手中的“钱”,通过贿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其手中的“权”,获取利益。如果当事人得知此事后,默许孩子的收受行为,日后又为他人“办了事”,则有可能分别构成行贿、受贿罪。实践中,要根据情况具体分析。
一、构成行贿罪的要件有哪些
行贿罪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目的是利用国家工作人员、集体经济组织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职务之便为自己谋取私利;
2、客观上实施了以金钱、贵重物品、满足各种私欲等贿赂收购国家工作人员或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行为。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的,是行贿罪。在经济交流中,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产、数额较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各种名义的回扣和手续费的,以贿赂论处。
二、私用送给单位的物品是否属于受贿罪?
私用送给单位财物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构成行贿罪。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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