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两辆车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双方先要立即停车打开双闪灯,然后下车检查车辆损失情况。
2、在查验完车辆损失后,双方当事人要互相查验证件,包括驾驶证、行驶证,还有交强险标志,车辆检验合格标志。
3、确认证标齐全后,双方互留联系方式,并确认没有问题。
4、如双方不能确定责任,可以取证,比如拍照,或用粉笔等对车辆位置进行标画。
5、双方将车开走或将车挪到不影响道路正常行驶的位置,再协商事故责任,填写快速处理单,向保险公司电话报案。
6、按照双方协商的责任,无责方去责任方的保险公司办理保险理赔的相关事宜。
一、交通事故快速理赔需要带什么材料?
1、保险单;
2、被保险人的有效身份证明、保险车辆行驶证、驾驶人驾驶证;
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及其他证明、通过交强险获得赔偿金额的证明材料;
4、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自行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的,应当提供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规定的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
5、应当由第三者负责赔偿但确实无法找到第三者的,在道路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证明;在其他场所发生的事故,应提供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
6、其他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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