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理赔无责方若在交通事故中造成行人受伤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规定的额度内进行赔偿,交通事故中都为机动车的,无责方无需赔偿,无责方索赔时可以直接向对方保险公司主张,也可以向己方的保险公司主张,己方的保险公司清偿后可行使代位求偿权向对方追偿。
快速理赔无责方需要垫付
快速理赔不需要报警。快速理赔是保险的一种索赔方式,他是在道路资源有限的时候,出现了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填写好事故确认书,然后把车子转移到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避免影响正常交通。
下面这7种情况不适用于快速理赔,要及时报警处理:
1、驾驶人饮酒
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车的,不管是否发生意外,被交警发现,先扣分.若发生事故,保险不会赔偿。
2、机动车无号牌
机动车无号牌,说明车辆不是合法上路;无检验合格标志,说明车辆未通过年检,不属于交通部门承认合法的上路车辆.同时又没有交强险标志,这种车辆即使买了保险也相当于没买,出事故当然无法向保险索赔,更不要说快速理赔.
3、事故后当事人无法移动车辆
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是指驾驶人受伤无法开车或者是车辆损坏无法启动的情况,对于此类事故需要报警交由交警处理,不能采用快速理赔的方式.
4、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
单方事故是指在交通事故、火灾、爆炸等突发性安全事故中,其事故原因完全是由事故多方中的一方或者是唯一受害的一方自身造成的.
例如很多新手上路,可能不小心蹭到墙壁刮花自己的车辆.一般情况下,发生单方事故时并不需要交警报案,直接出险定损索赔就可以了.
5、碰撞建筑物与公共设施
马路上的公共物品并非免费,开车撞到公共设施或者建筑物也是需要按实际物价赔偿的.这种情况不能快速理赔也无法快速理赔,只能报警解决.
不过这时车主可以先在现场做标记,尽快将车移至路边等候交警来处理,以免阻碍现场交通.
6、驾驶人无驾照
只要无法出示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就相当于无证驾驶.无证驾驶属于保险免赔条款的内容.
7、对交通事故事实有争议
快速理赔的前提是双方对责任的划分都认同,共同达成赔偿协议.如果双方对交通事故事实成因存在争议,对事故责任不能划分,则只能报警处理,由交警对现场情况进行勘查之后再进行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条
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前款规定的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已经从第三者取得损害赔偿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时,可以相应扣减被保险人从第三者已取得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使代位请求赔偿的权利,不影响被保险人就未取得赔偿的部分向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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