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农村私人土地上建房需要当地许可吗?在农村私有土地上建房属于村民建房,是依法批准的,因此不需要当地的许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使用建设用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依法经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房的,或者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建设乡镇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的(镇)村依法批准。前款所称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审批手续。2建设用地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道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实施规划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按照年度计划批准土地利用。在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征收下列土地,须经国务院批准:一、基本农田;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征收,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报国务院备案。征用农用地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提前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其中,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同时办理征地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准权限内批准农用地转用的,应当同时办理征地批准手续,不得再办理征地审批。超越征地审批权限的,应当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重新办理征地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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