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工作单位必须在留学生服务中心立户,并提供留学生落户北京相应指标;
2.在国内高校毕业后直接出国留学的人员,在国外学成后回国工作的;或者出国前已经办理解除公职手续的留学回国人员;
3.在国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含硕士;
4.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具体参照护照出入境时间,累计境外停留时间要满360天;
5.学业结束回国两年内就业并提出申请。具体时间参照学业、进修、境外工作结束时间、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学业结束时间以及护照出入境记录。学习结束后在国、境外工作者还另需提供国、境外工作证明包括合同、工资单、税单或者机构负责人签字的工作证明等;
6.在京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上海留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上海留学生落户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在“一网通办”系统提交申请材料。
2、预审通过后,进行调档并核实档案信息。
3、提交书面材料。
4、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一般需要5个工作日。
5、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材料进行审核。一般需要10个工作日。
6、申请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1、单位需要提交的材料:《留学回国人员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申请表》;法人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单位经办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劳动或聘用合同;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等。
2、个人需要提交的材料:护照、签证及所有出入境记录;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学位证书及成绩单;国内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其他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