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失手推倒妻子情夫致死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时间:2023-06-11 11:42:51 11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终审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48岁的梅某是郧西县店子镇农民,自2012年2月份开始,梅某就发现妻子李某与同村村民焦某有着不正当的男女关系。为了维持一个完整的家庭,梅某一直隐忍未发。

2014年5月13日下午,焦某得知梅某不在家,便跑到梅某家中,想与李某亲热,遭到拒绝。被李某推出门后,焦某离开梅家。之后,焦某又多次拨打李某的手机,李某无奈之下只好关机。

当日17时许,梅某从十堰刚回到家中,就接到焦某打来的电话。焦某找借口询问梅某的位置,并试探梅某当晚是否回家。由于早已听出焦某打电话的意图,梅某便称他还在十堰办事,并向焦某透露当晚不能返回郧西。做完这些,梅某关了手机。

大约一个小时后,满身酒气的焦某再次跑到梅某家敲门。发现开门的是梅某,焦某开口便骂,紧接着便往楼下走。梅某再也无法忍受,追到二楼与一楼的楼道转角处,与焦某厮打在一起。梅某用力一推,穿着拖鞋的焦某便仰着身子往后倒过去,滚到一楼的空地上,头部流血,倒地不起。

梅某立即拨打110报警,并跑到村治保主任宋某的家中说明情况。梅某又电话联系邻居郭某,请郭某驾车将焦某送往镇上的医院抢救,之后又将焦某转入郧西县人民医院。

4天后,焦某经抢救无效身亡。后经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焦某系头部外伤致严重­脑损伤死亡。此案发生后,梅某与焦某的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向焦某家属一次性支付17万余元的相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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