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男子因故意伤害获刑
时间:2023-06-11 11:45:04 236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俗话说,说者无意听者有心。两名素不相识的男子,在网吧上个厕所,就因一句口头禅引发了一起伤害案,还连累了自己的朋友。

近日,沙湾居民刘军20岁(文中名字都为化名)、李强19岁、周磊19岁均被当地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

2014年5月初的一个晚上,在网吧上网的刘军在上厕所期间,因发现有人从外面猛跺厕所门,便随口骂了句:哪个孙子?没看到厕所里有人吗?听到这句话,在外跺门的杨东不愿意了,于是,两人开始对骂起来。

刘军方便完后,推开厕所门看到比自己身高高出一大截的杨东后,怕自己单独面对杨东会吃亏,就说了句:小子,你等着就从卫生间走了出来。

前思后想,刘军感觉心里很不舒服。于是就在网吧门口疯狂地打起电话,约朋友来教训杨东。十多分钟后,李强、周磊应刘军之约打车来到了网吧门口,李强从衣服里拿出了一把砍刀,周磊也在网吧周围捡了一块石头,刘军拿上了从网吧拖把上卸下来的木质棒子,三人在网吧找到正沉浸在网游中的杨东后,刘军拿着木棒朝杨东的头上先敲了一下。杨东一看,又是刚刚在厕所碰到的那个人,便问了一句:想干嘛?这时,李强、周磊两人朝着还没从椅子上站起来的杨东就开始砍、砸

杨东头部、胳膊多处受伤,经鉴定为轻伤偏重,而涉嫌故意伤害的刘军、李强、周磊被依法刑拘。

在审讯过程中,刘军对民警说,都怪自己太冲动了,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而自己非得闹成这样的结果,不但伤害了杨东,还连累了自己的两个朋友。

今年7月中旬,沙湾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军、李强、周磊故意伤害他人致轻伤偏重,已构成伤害罪。鉴于被告三人积极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用等经济损失,并得到谅解,法院最终分别判处被告人刘军、李强、周磊:一年九个月缓刑三年、一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和一年三个月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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