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需要什么资料
1、医院病历资料;
2、工伤职工身份证;
3、《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
二、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设定依据
《关于印发工伤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四十四条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填写《工伤职工旧伤复发治疗申请表》,由就诊的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的诊断意见,经业务部门核准后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就医。对旧伤复发有争议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
三、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流程
1.申请:携申请材料前往窗口申请办理
2.受理:合批准条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予以受理;材料不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材料补正后予以受理。
3.办理:《市本级工伤职工(转诊转院)旧伤复发申请表》存底
4.送达:窗口领取
四、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地点
萍乡市安源区公园南路北桥富强巷19号
五、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办理时间
夏令制9:00-12:00,14:00-18:00;冬令制9:00-12:00,13:30-17:30;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六、萍乡市旧伤复发申请确认受理条件
【予以批准的条件】
1、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2、工伤职工因治疗需确认旧伤复发的。
【不予批准的条件】
不符合上述批准条件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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