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肖像权的免责事由,肖像权有什么特点
时间:2022-05-22 11:46:25 1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侵犯肖像权的免责事由有,为了科研教育目的而使用的、为了新闻的需要而使用的、为了社会公共利益而使用的、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的、为了本人的利益确有必要使用的、持有名人的肖像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情形。肖像权的特点是主体为自然人、具备一种财产利益、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

一、侵犯肖像权的免责事由

侵害肖像权的免责事由有如下七种:

1.为了科学研究和文化教育目的而在一定范围内使用他人肖像,为正当使用,可以免除其使用人的责任。

2.为了新闻和舆论监督的需要而确有必要使用他人的肖像,也是正当使用,不构成侵害肖像权。

3.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使用公众人物的肖像,为正当肖像使用行为。

4.国家机关为执行公务而确有必要强制使用他人的肖像,也是正当使用。

5.为了本人的利益而确有必要使用其肖像。

6.持有公众人物肖像。

7.其他以社会公共利益为目的而确有必要使用自然人的肖像的,如公众人物肖像的使用,也是正当使用。

二、肖像权有什么特点

肖像权的特点是:

1.肖像权的权利主体只能是自然人。只有自然人才拥有肖像及其肖像权利。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由于不存在客观的、能够独立反映其容貌的肖像,因此不享有肖像权。

2.肖像权具备一种财产利益,这种财产利益是通过肖像权人的人格利益所派生和产生的,它允许肖像权人在一定的范围内有限度地转让肖像权,允许他人制作和使用自己的肖像,并从中获得应有的使用价值。

3.肖像权是一种标识性人格权,具有基层性。基本作用在于以外貌形象标识人格,借以辩识每一个特定的自然人。

三、侵犯肖像权的处罚是怎样的

侵犯肖像权的处罚为如下六种: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

3.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5.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6.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全文7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侵犯肖像权的免责事由,肖像权有什么特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侵犯肖像权的免责事由,肖像权有什么特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