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员工成功投资入股之后,他们所拥有的股权理所当然地受法律保护并且可以依据相关规定合法进行转让。
然而,倘若要将这些股权转售给股东以外的其他第三方,则必须经过全体股东人数中的过半数明确批准。
同时,对于发起人在实际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那段时间内,即从公司正式成立之日起的一年之内,他们的股权转让行为也会受到相应限制。
《公司法》第一百三十七条
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全文4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