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9月1日《物业管理条例》、《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物业管理招投标制度再次引起各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及业主的极大重视,如何充分发挥这一体制的市场调节作用,合理、规范运作,成为了首要关注问题。
一、招投标制度运行的必要性通过招投标方式的运行,由市场经济对物业管理市场进行优胜劣汰,由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通过增加市场的竞争力,由一些规模大、实力雄厚、管理规范的专业物业管理企业,淘汰、兼并那些不具竞争力的企业,规范市场操作行为,提高物业行业整体水平。
强调了物业管理企业对新建物业的介入时间,使物业管理过程中的前期介入得以实现,从而加强了物业管理企业对开发企业的监督,在一定程度上控制长期困扰物业管理企业和业主的使用功能缺陷问题,保护产权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开发企业的运作流程,提高房屋产品质量,增加房屋产品附加值。
二、招投标制度主体的日趋成熟三、招投标制度实操过程中所引发的若干问题④《物业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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