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诉讼离婚需要的时间大约为三十天。在涉外离婚中,双方已经就离婚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达成一致意见,但是一方在国外无法回国亲自办理离婚手续,由于婚姻登记必须要双方当事人均到场亲自办理,在一方无法回国的情况下,国外一方可以委托律师向法院起诉,对方到法院应诉后同意离婚。
一、协议离婚有什么人员不能办理
不能办协议离婚的情形:
1、双方就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而一方坚持离婚的;
2、一方当事人或双方当事人是限制民事行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3、未在国内办理结婚登记的;
4、双方或一方无法回户口所在地亲自办理的。
二、涉外婚姻离婚诉讼,必须男女双方亲自到庭参加诉讼吗
在国外的一方,可以不回国就委托中国律师办理离婚。离婚案件中的一方或双方,可以在不回国的情况下,委托律师代为办理离婚案件。但当事人必须向法院出具委托书和意见书,委托书和意见书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驻外使领馆认证,亦可由我驻外使领馆直接公证。意见书包括同意离婚或不同意离婚的书面意见,要求离婚或同意离婚的,还要出具公证后的对有关财产的分割、子女扶养等的书面处理意见。
三、离婚的条件包括哪些
协议离婚:双方需要存在合法的夫妻关系。也就是双方曾到民政局办理过结婚登记。双方需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患有精神类疾病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会受理。双方自愿离婚,这是协议离婚最重要的条件。双方需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书面意见,起草《离婚协议书》,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离婚,30日离婚冷静期内,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诉讼离婚:若双方不能协商一致,只能向法院起诉,法院是否准予离婚,主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当事人需要收集证据,以证明夫妻感情已经破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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