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可以把虚拟财产作为夫妻财产分割。因其具有财产属性与一般财产属性相吻合,在一定条件下虚拟财产也可以转化为现实中的财产,所以夫妻可以协商分割虚拟财产。但并不是所有的具有一般财产性质的虚拟财产都能进行分割,例如一些游戏账号、游戏装备等有强烈的人身专属性,应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人身权与财产权有什么区别
人身权与财产权的区别在于不同的法律特征:
1、人身权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与所有权、其他物权、债权等财产权相对称的一种权利,例如姓名权、荣誉权、创作权等;它可以由自然人享有,也可以由法人享有。
(2)人身权可表现为人格权和身份权两个方面,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本身所应有的权利,如自然人享有的姓名和法人享有的名称、字号的权利,自然人或法人享有的荣誉权以及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身份权是法律保护权利主体因地位、关系或行为所发生的权利,如家庭关系中的亲权、监护权、作品的发表权、署名权等。
(3)人身权利与作为权利主体的自然人或法人紧密相连,不可分离。除依法律规定外,人身权不能转让。
2、财产权的法律特征:
(1)财产权的主体限于现实的享有或可以取得财产的人;财产权的客体限于该社会制度下法律允许私人(自然人和法人)可得享有的。因此,财产权是与社会制度密切相关的权利,与人格权亲属权大不相同。
(2)财产权除极少的例外情形以外都是具财产价值的,这种经济价值又是可以金钱计算的。
(3)财产权原则上都是可以处分的,不具专属性。可以处分,指可以转让、可以继承;可以抛弃。不具专属性,因而可以由他人代为行使。在一般情形,权利的归属与权利的行使是可分的,例如未成年人的权利由法定代理人行使、破产人的权利由破产管理人行使、失踪人或禁治产人的权利由管理人行使等。当然,财产权也具有专属性。
二、网络虚拟财产有哪些种类
网络虚拟财产包括电子邮件、网络账号等能为人所拥有和支配的具有财产价值的网络虚拟物。网络虚拟财产的获得往往经过持有者的个人劳动(练级)、真实财物付出(购买游戏卡)、市场交易(买卖装备),网络虚拟财产已经具备了真实财产的基本特性,自交付时发生效力,应当受民法保护。
三、离婚股权怎么分割
离婚股权分割,应依法充分保护离婚股东配偶所享有的股权财产能够得到公允实现。离婚股权怎么分割如下:
1、协议分割
协商分割是由夫妻双方对分割的内容达成协议,比如要不要分割,怎么分割等等。在协商分割的情况下,完全有夫妻双方掌握主动权,不用考虑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问题。只要夫妻愿意,想怎么分割就怎么分割。因此,离婚股权分割可以采取协议分割的方式进行。
2、诉讼分割
但是,现实是残酷的。实际情况是,夫妻离婚时常常因为财产问题争得鱼死网破,所以就需要起诉分割财产。诉讼分割,是说夫妻对财产分割的难以达成一致时,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予以分割。因此,离婚股权分割可以采取诉讼分割的方式进行。
在诉讼分割的时候,法院需要认定离婚股权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法院认为,离婚股权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不会对股权予以分割。
3、一般平均分割
如果法院认定,股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按照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就会对股权进行平均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各分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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