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台州服兵役注销户口在哪办理?
具体地址: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行政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江城南路88号)综合受理窗口
具体地址:椒江公安分局下陈派出所(台州市椒江区下陈街道镇前路6号)户籍窗口
具体地址:三甲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台州市椒江区三甲街道三甲大道158号)
具体地址:章安派出所(台州市椒江区章安街道金鳌南路1号)
具体地址:椒江公安分局前所派出所(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椒北新村01号)
具体地址:椒江公安分局洪家派出所(台州市椒江区洪家街道洪三路102号)
具体地址: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大陈边防派出所(台州市椒江区大陈镇环镇路7号)
二、台州服兵役注销户口的设定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二条:
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履行户口登记。
第二款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工作,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等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户口(以下简称“户口”)的立户、出生、死亡、迁移、变更更正等登记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户口,且只能登记一个户口。
第四条户口登记管理由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承担,属地公安派出所具体承办。
第八十八条公民被批准服现役的,应当由本人、户主或近亲属凭应征入伍通知书和居民户口簿,在入伍前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户口登记。因入伍被注销户口,不收回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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