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鉴定的时间最迟不超过一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伤残鉴定需要以下程序:
1、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3、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4、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工伤伤残鉴定什么时间
应在原发性损伤及其与之确有关联的并发症治疗终结或者临床治疗效果稳定后进行鉴定。即一般是在伤情治疗终结出院后可以进行伤残鉴定,但现在鉴定一般都由法院诉前进行,也即案件立案之前先由法院委托鉴定,待鉴定结果出具后,再行立案开庭审理。鉴定时间一般选在出院后三到六个月为宜,有些法院要求如果有内固定的,须待内固定取出后再行鉴定。
全文689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