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如何处理?
时间:2023-03-13 19:42:18 470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生存一方在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后,可以在约定财产的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2、夫妻双方实行法定财产制的,应当首先用共同财产清偿。具体清偿顺序如下:

(1)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3、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由于夫妻债务的偿还义务需要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故此任何一方若是想要以夫妻的名义,向他人或者是金融机构借贷,是必须要在借贷之前,获得配偶的同意的。若是没有与对方协商,就私自欠款的行为,虽然另一方配偶一般也需要还钱,但是还钱之后是有权利向借款的人追讨的。

一、结婚前的借条是否是共同债务

1、夫妻双方中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不因婚姻关系而发生移转,但具体认定应分情况。

2、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不得就一方婚前个人债务而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一方婚前个人所欠债务与债务人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即夫妻中一方婚前所欠债务中的资金、财物已转化为夫妻双方婚后物质生活的条件时,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即应比照夫妻共同债务的原则予以处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而欠下的债务一般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共同偿还原则上共同承担,但也可以约定由一方承担,但这个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的债权人。

4、共同债务必须具备两个特征:一是为了共同生活或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是为履行法定义务所负债。由于共同债务是为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所以,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

5、如果夫妻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时,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余下债务在确定偿还责任时,应当考虑双方实际偿还能力的大小。能力强的,应当适当多承担,能力弱的,可适当少承担。

二、共同债务人死亡怎么办

一般情况下,夫妻中的方死亡的,那么生存方就要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共同债务的连带清偿责任是无条件的,并不以死亡方有没有遗产,或双方婚后有没有共同财产为条件。换句话来说,不管死者有没有遗产,只要是共同债务,生存方就要进行清偿。一方死亡后,生存方履行了连带清偿责任的,生存方就有了向另一方追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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