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第088页,确定密级的机关或其上级机关需要审核解密申请。各机关、单位确定密级、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交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审核批准;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可以由主管领导人授权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负责人员办理批准前的审核工作。因此,审核解密申请需要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并由主管领导人审核批准。
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其上级机关需要审核解密申请。各机关、单位确定密级、变更密级或者决定解密,应当由承办人员提出具体意见交本机关、单位的主管领导人审核批准;工作量较大的机关、单位可以由主管领导人授权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机构或者指定负责人员办理批准前的审核工作。
承 办 人 员 、 主 管 领 导 人 审 核 解 密 申 请 的 具 体 流 程 是 怎 样 的 ?
根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第088页,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审核解密申请的具体流程如下:首先,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收到解密申请后,应认真阅读文件内容,明确文件解密的目的、范围和内容。接着,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应认真审核文件内容,确认文件符合解密条件,并填写《文件解密审核意见表》。审核通过后,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应将文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解密手续。审核不通过时,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应说明理由,及时告知申请人。因此,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审核解密申请的具体流程是明确的,符合保密工作的要求。
根据《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保密须知:最新修订版》第088页,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审核解密申请的具体流程是明确的,符合保密工作的要求。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应认真阅读文件内容,明确文件解密的目的、范围和内容,审核文件内容,确认文件符合解密条件,并填写《文件解密审核意见表》。审核通过后,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应将文件转交相关部门,办理解密手续。审核不通过时,承办人员、主管领导人应说明理由,及时告知申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对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事项,根据情况变化,有下列情形之一,由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及时解密:
(一)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国家的安全和利益的;
(二)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国家更为有利的。
情况紧急时,可以由上级机关直接解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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