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一、被领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还有赡养义务吗
被领养的孩子对亲生父母没有赡养义务了。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开始。而养子女和亲生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从孩子被收养之日起就消除了,所以养子女对亲生父母已经没有赡养义务了。而相反的,亲生父母对其被收养的子女也不再有抚养的义务了。
二、解除收养关系后生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会恢复吗
在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自动解除,养子女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没有存在基础,比如养子女和养父母互不继承遗产,成年的养子女对养父母不再承担赡养义务,只有后赡养义务。
如果养子女还没有成年,那么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将自行恢复,由其生父母继续抚养教育。养子女成年后也可以继承亲父母遗产,同时也要对亲父母承担赡养义务。
如果养子女已经成年,与亲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的关系不一定会自动恢复,能否恢复,可以协商同意。
三、抱养的孩子怎么上户口?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法: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能确实法律承认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全文55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