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规定禁止股权转让,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
时间:2023-07-10 08:35:00 111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章程禁止股权转让的,则股东就不能转让股权。因为法律规定,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也就是说,股东转让股权的要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章程中是可以对股权转让设置限制条件甚至是禁止转让股权的。

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限制条款的效力认定

公司法没有涉及。实践中有不同意见,持无效观点者认为,股东有转让股权的自由,公司章程不得超越公司法的范围对股权转让问题作出特别限制。持有效观点者认为,公司章程可以在不与公司法规定冲突的前提下作出特别规定。

个人赞同后一种观点,即有效论。

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2条的规定,有限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转让股权的条件若仅仅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那章程又何必写入对于公司章程的记载事项,通说分为三类: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相对必要记载事项和任意记载事项。

我国《公司法》未作此划分,但学者多认为《公司法》第22条第一款规定的前十项属于绝对必要记载事项。

因此,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作为章程绝对必要记载事项,应当作哪些规定呢对此,一些国家对公司章程实行不得重复原则,如美国《示范公司法(修订本)》规定,在公司章程中不需要开列任何在本法中已列举的公司权利。

我国公司制度实行时间较晚,公司行为不规范,股东的公司法律意识不强,尚无不重复原则的限制。但毫无疑问,章程可以并且应当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股东转让股权的条件予以细化和补充。江平教授认为,章程是由投资人自己制定的,它不能违反公司法强制性规定,但仍可作出许多自己的规定。

其次,认定有效体现了股东的意思自治原则。公司法具有私法性质。私法自治、权利本位等原则都适用于公司法。

所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司法中仍要贯彻股东、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否则会变成僵化的公司法。

最后,股权转让作为一种交易行为,应当允许章程对交易条件作出规定。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全文1.0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权转让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章程规定禁止股权转让,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章程规定禁止股权转让,该如何解决这一问题?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