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乌市市场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上升,由此也带来了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中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统计数据显示,乌市仅2008年房地产企业的注册数量就已经达到710户,建筑安装企业数量达到1239户,2008年该两个行业的GDP总量分别为37.1亿元和66.5亿元,经济增长率为18.5%,其中建筑业经济增长率达到21.5%。这两个行业的迅猛发展给乌市的税收收入带来了新的税收增长点,2008年房地产与建筑业市地方各税全口径税收总额占到了全市地方各税税收收入总额的29.21%,2009年乌市该两个行业全口径地方各税税收总额已达到30.5亿元,占2009年乌市全口径地方各税税收收入90.55亿元的33.13%,该两个行业在乌市地方各税税收收入中的纳税贡献度正在呈现出逐年提高的态势,房地产行业已经成为我市拉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和新的税源增长点。但由于种种原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偷逃税情况及建筑安装业的欠税情况也因此而成为税务部门日常管理的难点和社会关注的热点,因此加强对该两个行业的税收征管力度已经显得越来越重要了。为此我们对当前我市该两个行业的税收征管环境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探讨,提出了更有利于提升对该两个行业税收征管质量的建议及改进措施。
一、目前我市房地产及建筑业税收征管模式及其对提升征管质量的制约
(一)当前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的行业特点及其对现阶段税收征管提出的挑战
房地产业与建筑安装业都有着显著的行业经营特点,其不同于其他行业的主要特征是,其经营过程中往往存在同一个项目经营周期长、甚至跨年度生产的特征,此外,其生产经营中还存在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滚动式开发等特点。针对这种行业经营特征,如果税务机关想要准确计算这两个行业的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与土地增值税,就必须要求企业财务制度非常健全,财务核算质量极高,企业的收入、成本不仅能够在各个财务年度之间准确划分,而且还要能够在不同项目之间准确划分。但是就目前的调研结果显示,一般的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企业都很难在财务核算上达到这样的要求,这主要有客观及主观两方面的原因。从客观而言,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各部门之间的信息衔接程度、企业财务人员的力量配备及企业决策层对本企业财务核算的关注度与要求标准都与税务机关从税收角度对其的要求有一定的差异,例如,企业生产经营部门在工作中不能及时或准确地将各项涉税信息及票据传递给财务部门,就会导致财务核算无法及时有效地将当期收入、成本及费用准确地在各个时期及各个项目之间准确划分与核算;从主观而言,一些企业出于“税收筹划”的目的,从主观上存在有意识的将收入、成本及费用在各个时期及不同项目之间进行人为调控划分,从而达到延迟缴纳税款甚至是偷税的目的。由于税务机关当前的征管方式还无法达到对这两个行业中的企业实现有效的税收监控,在对企业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因此无法准确判断其当期各个项目的收入、成本及费用,从而难以正确计算企业当期各项应缴税款,从客观上给一些企业主观故意的“税收筹划”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针对特殊的行业经营特点,如何通过改进税收征模式,提高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是当前摆在税务机关面前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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