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取名有哪些法律规定要求
在企业取名时,必须遵循以下一系列法律规定要求以确保名称的合法性和适宜性。
1.企业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公共利益有害的名称,这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
2.企业也不得使用外国国家、地区、国际组织的名称,以及纯拼音字母或数字组成的名称,以避免误导公众或侵犯他国、地区及国际组织的权益。
3.企业名称前应冠以企业所在地的市名或县名,这一规定有助于明确企业的地域归属和行政管辖,但外商投资企业名称前可以例外,不强制要求冠以行政区划名。
4.企业只准登记、使用一个名称,这是为了保障企业名称的唯一性和辨识度,防止市场混淆和不正当竞争。
二、什么是企业名称权
企业名称权是指企业依法对其登记注册的名称所享有的权利,保护企业名称权的途径如下:
1.请求行政机关保护。
(1)对于侵犯企业名称权行为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所在地登记主管机关要求处理。
(2)登记主管机关有权责令侵权人停止侵权行为,赔偿被侵权人因该侵权行为所遭受的损失,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5千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2.提起民事诉讼。
(1)对侵犯企业名称专用权的,名称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对于他人使用注册商标与企业名称发生冲突的,当事人依法可以请求省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处理。
全文53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