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由谁垫付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由谁垫付《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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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由谁垫付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由谁垫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由谁垫付抢救费用超过保险公司责任限额的,由谁垫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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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抢救费用由哪里垫付?
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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