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内容:1、写清楚事故申请人和事故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2、写明申请的医疗事故事项内容;3、写明申请医疗事故的事实和理由。最后,要充分列举有关医疗事故的证据材料,以证明事故的事实情况。
一、医疗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如何处理
医疗纠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程序如下:
1、以书面形式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2、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十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
3、受理的,必要时可以进行医疗技术鉴定;
4、根据鉴定结果,作出行政处理决定,进行赔偿调解。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二、医疗鉴定需要材料
(一)鉴定申请书。提交的鉴定申请书一式三份,要写明申请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与病人的关系以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院号、住址、工作单位、事故或纠纷发生的时间等,然后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曾经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写明原鉴定结论。最后由申请人签字盖章;
(二)申请人单位或村(居)委会的介绍信。主要是证明申请人的身份;
(三)陈述意见书;
(四)病历或病历摘要、各种检查诊断报告单的原件或复印件;
(五)进行过尸体检验的要提供尸检报告;
(六)证人证言。如有人作证,可制作证人证言。证人证言要写明证人姓名、工作单位、住址、联系电话,证明的事实要写明时间、地点、事实经过,最后由证人签字盖章或在证词上留下指纹印;
(七)进行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要提供原鉴定报告书;
(八)有关物证;
(九)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应当按规定交纳鉴定费。
三、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争议处理申请审查的内容包括?
(一)申请处理的医疗事故争议,是否属于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管辖的范围;
(二)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主体方,是否具备法定的行医资格,对非法行医活动引起的争议事件卫生行政部门不能按医疗事故争议立案受理;
(三)医疗事故争议行政处理申请人,第一,是对患方申请人的认定,是否符合《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处理申请人资格;第二,对医疗机构申请人的认定,如果申请人是医疗机构应当出具医疗机构法定代表签发的申请书和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以确认其是否为合法医疗机构;
(四)是否符合法定的申请处理时限,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事故争议的处理申请,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受到伤害1年内提出,没有正当理由在1年后提出的处理申请不予受理;
(五)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有无明确的争议相对方;
(六)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已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医疗事故争议,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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