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条件: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领取标准: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深圳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参加失业保险满1年,或者参保不满1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即参保人被企业辞退的);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按照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本市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照我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计算,为每月1624元。缴费年限满1年不足2年,可领取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缴费年限2至4年的,每满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缴费年限4年以上的,超过4年的部分,每满半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每次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4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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