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买卖可以么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买卖可以。权属无争议、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均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也就是说,租出去的房子是可以卖的。但是要特别注意两点: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能以卖房为由要求承租人搬走,承租人仍可在租房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正常使用该房屋。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否则出租人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房租签了一年合同提前退租怎么解决
签订一年期房屋租赁合同后,承租人提前退租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向承租人主张违约责任。责任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租赁合同有约定责任责任的,按合同约定承担;
2.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三、租赁合同到期续签是否是自动的
租赁合同到期续签不是自动的。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租赁合同到期不续签但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该租赁为不定期租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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