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乘客开门导致车祸责任属于哪方
乘客开门导致交通事故责任在谁视情况而定:
1.违规停车的,认定司机及乘客承担全部责任;
2.正常停车的,司机未尽提醒义务,认定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3.正常停车的,司机尽到提醒的义务,乘客擅自开车门的,认定乘客承担主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
(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
(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
(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
(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二、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准则是什么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原则主要是:
1.交通事故当事人行为作用原则;
2.因果关系原则;
3.各行其道原则;
4.过错责任原则;
5.安全通行原则;
6.事故责任证明书审查原则。
三、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哪些材料
交通事故理赔要准备的材料:
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2.医疗费等就医费用票据;
3.收入状况与误工之间证明;
4.如造成伤残,需提供伤残等级鉴定报告;
5.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的其它材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六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n(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n(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n(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n(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n(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n(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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